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存在区别是什么
一、债权人和债务人存在区别有哪些
债权人是债的关系中有权利要求另一方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是特定的,只有该特定的权利主体才有权要求义务主体履行约定的义务。负有履行义务的人如不履行义务,债权人有权请求司法机构强制其履行。如果债权人由于对方不履行义务而遭受经济上的损失,有权利要求赔偿。债权人还享有代位权和撤销权。代位权是指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代债务人行使其为第三人的权利,其后果由债务人承担的权利;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债务人有碍于债权实现的法律行为享有的请求撤销这一行为的权利。债权人也可以是公司或法人,也可以是国家。债务人是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产、提供劳务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义务。债务人可以是公民,可以是法人,国家作为民事主体出现时也可以具备债务人的资格。通俗的讲:债权人是借出款项的人,是债主;债务人是欠别人的钱,需要还钱的人,是欠账人。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四条?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人是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是债务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履行义务。
二、按份之债和连带之债的区别是什么
(1)按份之北京要债债指债的一方主体为多数人,各自按照一定的份额享有权利或承担义务的债。按份债权的各个债权人只能就自己享有的份额请求债务人履行和接受履行,无权请求和接受债务人的全部给付。按份债务的各债务人只对自己分担的债务份额负清偿责任,债权人无权请求各债务人清偿全部债务。
(2)连带之债指债的主体一方为多数人,多数人一方当事人之间有连带关系的债。债权人一方为多数人且有连带关系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一方为多数人且有连带关系的为连带债务。
三、债务的内涵有哪些
从会计意义看,债务是指由过去交易、事项形成的,由单位或个人承担并预期会计导致经济利益流出单位或个人的现时义务,包括各种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等。有时也指所欠的债;为了清偿所有的债务而工作。
从经济意义看,必须返还的资金。除了借入的资金以外,如果发行的是债券的话,还必须返还本息(本金+利息),这也被称为债务。把不能够返还债务称为债务的不履行。另外,把债务自身资本的上涨称为债务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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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该文中引用法条,自2021年1月1日《民法典》生效后,更改为:[1] 《民法典》第一百一十八条
盐城市位于江苏沿海中部,濒临黄海,与南通市、泰州市、扬州市、淮安市、连云港市接壤,境内分为3个平原区:黄淮平原区、里下河平原区和滨海平原区。黄淮平原区位于苏北灌溉总渠以北,其地势大致以废黄河为中轴,向东北、东南逐步低落。里下河平原区位于苏北灌溉总渠以南,串场河以西,本平原区四周高、中间低。滨海平原区位于灌溉总渠以南,串场河以东,大致从东南向西北缓缓倾斜。盐城河流众多,水网密布,大致以废黄河为界,分为淮河水系和沂沐泗水系。前者流域面积13700多平方公里,约占全市总面积的91.4%。主要河流有苏北灌溉总渠、射阳河、黄沙港、新洋港、通榆运河、串场河、灌河等。盐城历史久远。秦代属东海郡;汉武帝时期建盐渎县,这是盐城置县的开端;东晋改名为盐城,康熙年间划归江苏省。盐城历史上盐、渔、农业较为发达,尤以产淮盐著名。先秦到清代中叶,淮盐一直是封建王朝的主要财源之一。盐城的手工业也颇为发达,明清时期的建湖周氏冶铁、李氏花炮,东台曹氏木雕、唐氏羽扇以及滨海的泥彩塑,大丰的西团发绣和东台安丰的木芙蓉织品等,在江淮之间是负有盛名的。盐城属于亚热带向暖温带过渡地带,且海洋性暖湿季风气候明显。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日照充足、冷暖有常、雨量适中。年平均气温13.9-14.5℃。年降雨量980-1100毫米,平均日照时数为2241-2390小时,无霜期209-218天。